凤凰县山江司法所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教育活动
2026-03-03 17:09:08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颖 | 作者:李春雷 | 点击量:6240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李春雷)2026年3月2日,由凤凰县司法局山江司法所牵头,联合山江镇党委政府、山江派出所、村(社区)及监护人,共同为5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入矫宣告及集中教育活动。活动旨在帮助此类未成年对象认清自身行为偏差,端正矫正态度,顺利回归正常生活轨道。

活动伊始,山江司法所所长李春雷向未成年对象详细告知入矫相关要求,以务实严谨的表述明确矫正期间的行为规范、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,确保其清晰掌握各项规定,筑牢矫正思想基础。同时明确,司法所将积极对接相关部门,为有需求的对象提供就学、就业帮扶,切实解决实际困难,鼓励未成年对象放下思想包袱,以积极态度投入矫正,以实际行动改过自新,开启人生新征程。
为强化教育警示效果,活动专门邀请一名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。该人员结合自身违法犯罪经历,详细讲述监狱服刑生活,以及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成长、家庭幸福造成的不良影响,警示未成年对象引以为戒,珍惜自由,自觉远离违法犯罪,主动接受矫正教育。
最后,山江镇党委副书记龙海兵、山江派出所所长龙映飞先后发言。两人结合工作实际,对未成年对象提出明确要求,鼓励其正视错误、积极改造,努力成为守法公民;同时提醒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,加强日常教育引导,助力未成年对象改正不良习性。
此次活动坚持教育与引导相结合,既严明矫正纪律,又传递人文关怀,为未成年矫正对象上好矫正第一课,有效夯实了后续矫正工作基础,助力其顺利回归社会、健康成长。
责编:李颖
一审:王薇
二审:伏志勇
三审:万朝晖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